在2026年3月16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引人瞩目的贿赂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最终作出一审判决,涉及的被告是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向昀。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负责人向昀贪污案一审裁决

法院的裁定如下:向昀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于人民币六十万元的罚金,同时他所涉及的受贿所得及其孳息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经过深入审理,法庭得知,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向昀在多种职务上,包括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位,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工程项目的方便,并非法收受财物,累计金额达821万余元,尽管其中一部分并未实际获得。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向昀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金额极为巨大。不过,法院在裁定时也考虑到了向昀的一系列从轻处罚情节,包括其在案发后的悔过表现、立功表现和自愿退还赃款等。因此,最终法庭决定对其减轻处罚。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负责人向昀贪污案一审裁决

在宣判结束后,向昀表示认可法院的判决,不准备上诉。